在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等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規定中的16項。
值得關注的是,國務院此次針對自貿試驗區規章制度的調整,呈現出兩大特點,一是軌道交通、貨運倉儲等交通運輸領域放寬外商股比限制,甚至允許外商獨資經營。二是過去存在限制的行業在自貿試驗區內大幅放寬,比如娛樂業、印刷業等。
涉及軌道交通等行業
記者注意到,此次自貿試驗區法規調整中,放寬了多個領域外商持股比例的限制。其中涉及到了船舶航運、飛機制造維修、軌道交通等多種交通運輸行業。
在海運方面,未來自貿試驗區內將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運輸、國際船舶管理、國際海運貨物裝卸、國際海運集裝箱站和堆場企業,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形式從事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外方持股比例放寬至51%。
在航空方面,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投資設立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和航空貨運倉儲、地面服務、航空食品、停車場項目;放寬外商投資通用飛機維修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取消外商投資飛機維修承攬國際維修市場業務的義務要求,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6噸級9座以下通用飛機設計、制造與維修業務;取消3噸級及以上民用直升機設計與制造的投資比例限制;軌道交通方面,取消外商投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設備國產化比例須達到70%以上的限制。
而加油站的建設和經營一直以來被列為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此次調整,將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在自貿試驗區從事加油站建設、經營。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十九大報告提出,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新年伊始,國務院就將具體舉措逐步落地,體現了政府的執行力和決心。“中國對外開發是循序漸進的,也是需要評估和探索的。此次在自貿試驗區內允許外商獨資經營、放寬相關領域的準入限制,我認為是一個評估和探索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完善制度,總結經驗。”
白明認為,此次注重放寬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領域,與積極探索自由貿易港的目標是一脈相承的。“自由貿易港包括海港和空港,也包括海運和空運,僅僅建立自由港,基礎配套設施和技術沒有跟上,自由貿易港的功能就難以發揮出來。”
部分服務業向外商開放
服務業一直是我國對外開放、吸引外資的重點領域之一。從2017年前11個月的數據來看,我國服務業吸引外資已經取得很大成績。
商務部的數據顯示,2017年1~11月,全國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30816家,同比增長26.5%。實際使用外資金額8036.5億元,同比增長9.8%。其中,11月當月,全國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4641家,同比增長161.5%。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249.2億元,同比增長90.7%。
此次《決定》,除了調整在自貿試驗區內多種交運行業的限制政策,部分服務業在自貿試驗區內也將向外商開放。
記者梳理發現,在自貿試驗區內將首次允許外國投資者、中國臺灣地區的投資者設立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為設有自貿試驗區的省、直轄市提供服務。并允許外商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除此以外,此次調整還涉及到了包括其他印刷品印刷、農產品(7.790,0.00, 0.00%)收購等領域。“允許設立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外資企業”等。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總經濟師張永軍表示,從近年來外商直接投資的結構來看,勞動密集型和部分資本密集型產業占比在下降,與此同時,高技術服務業增長迅猛。“一方面反映出國內新產業、新業態在發展,經濟結構更加多元化;另一方面,我國對外資的準入門檻和領域也在不斷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