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索發展競猜型體育彩票和大型國際賽事即開彩票。
2、鼓勵發展賽馬運動等。支持在海南建設國家體育訓練南方基地和省級體育中心,鼓勵發展沙灘運動、水上運動、賽馬運動等項目,支持打造國家體育旅游示范區。
3、推動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大力發展動漫游戲、網絡文化、數字內容等新興文化消費,促進傳統文化消費升級。允許旅游酒店經許可接收國家批準落地的境外電視頻道。
4、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將海南打造成為軍民融合發展示范基地。建設國家戰略能源儲備基地。
5、鼓勵境外機構落戶海南。支持海南推進總部基地建設,鼓勵跨國企業、國內大型企業集團在海南設立國際總部和區域總部。支持在海南設立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文化、教育、農業、旅游交流平臺,推動瓊海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建設。
6、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投資基金。中央有關部門根據海南省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探索實行符合海南發展定位的自由貿易港政策需要,及時向海南省下放相關管理權限,給予充分的改革自主權。按照市場化方式,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投資基金。
7、高起點發展海洋經濟。積極推進南海天然氣水合物、海底礦物商業化開采,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南海資源開發,加快培育海洋生物、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工程裝備研發與應用等新興產業,支持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
8、關于離島免稅購物政策。實施更加開放便利的離島免稅購物政策,實現離島旅客全覆蓋,提高免稅購物限額。
9、關于航線。支持海南開通跨國郵輪旅游航線,支持三亞等郵輪港口開展公海游航線試點,加快三亞向郵輪母港方向發展。放寬游艇旅游管制。有序推進西沙旅游資源開發,穩步開放海島游。
10、關于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全面落實完善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政策,鼓勵醫療新技術、新裝備、新藥品的研發應用,制定支持境外患者到先行區診療的便利化政策。
11、允許外資涉文化業。允許外資在海南試點設立在本省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允許外資在海南省內經批準的文化旅游產業集聚區設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演出節目需符合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
12、逐步禁止銷售燃油汽車。科學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和節能環保汽車,在海南島逐步禁止銷售燃油汽車。
13、綠色環保。全面禁止在海南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加快推進快遞業綠色包裝應用。
14、建設“數字海南”。推進城鄉光纖網絡和高速移動通信網絡全覆蓋,加快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著力提升南海海域通信保障能力。
15、設立國際能源、大宗商品等交易場所。支持依法合規在海南設立國際能源、航運、大宗商品、產權、股權、碳排放權等交易場所。
16、打造空間科技創新戰略高地。面向深海探測、海洋資源開發利用、航天應用等戰略性領域,支持海南布局建設一批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條件平臺,建設航天領域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和國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
17、在海南全省統籌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建立不同權屬、不同用途建設用地合理比價調節機制和增值收益分配機制,統籌不同地區、擁有不同類型土地的農民收益。
18、加強區域合作交流互動。密切與香港、澳門在海事、海警、漁業、海上搜救等領域的合作,積極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19、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推進城市更新改造,對低效、零散用地進行統籌整合、統一開發,確保海南建設用地總量在現有基礎上不增加,人均城鎮工礦用地和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穩步下降。
20、要制定預案,穩定市場預期,堅決防范炒房炒地投機行為。